关于选派优秀大学生到天桥区机关及街道办事处集中挂职锻炼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积极培养和引导青年学生成长为有责任感、敢于创新和实践、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进一步巩固和深化“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的成果,我校团委与天桥区团委联合开展选派优秀大学生到天桥区机关、街道、乡镇集中挂职锻炼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在校全日制2010级、2009级和2008级学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坚定、品学兼优,身体健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能够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道德操守,具备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2.校、系学生会干部、社团干部、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测评在班级前10%;在科技创新创业活动中表现出色,曾获校级以上表彰;在社会实践中表现突出,曾获校级以上表彰;在志愿服务中表现出色,曾获校级以上表彰;在自立自强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曾获校级以上表彰;文体活动表现出色,曾获校级以上表彰。
一是协助挂职锻炼单位团组织推进“两新”组织团建,扩大团组织覆盖面,增强团的凝聚力和影响力。二是深入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协助挂职锻炼单位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文体娱乐活动,丰富工作内容。三是协助做好团务规范化建设。从团的组织建设、团员教育管理、团内管理制度、团的阵地建设、档案管理、团的活动要求和仪式等六个方面加强团的规范化建设。四是开展关爱行动和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成立“爱心支教队”、“文艺服务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服务队”、“社会调查队”、“科教宣传队”、“帮扶助困队”、“节水保泉服务队”等志愿服务团队,深入社区大力开展电脑维修、家政服务、环境保护、法律援助、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服务活动,为社区老战士、单亲家庭青少年、孤寡老人、残疾人、特困户等提供“一助一”结对帮扶服务,形成大学生社区社会实践活动“平时课余经常搞,周末重点搞,寒暑假集中搞,社区服务常态化”的良好态势。
1、挂职锻炼为大学生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无偿性质。挂职接受单位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酌情考虑给予一定的午餐补贴保障学生挂职活动的正常开展。
2、挂职锻炼结束前一周,挂职同学需向接收单位递交挂职锻炼工作小结并填写《山东交通学院优秀大学生挂职锻炼鉴定表》。考核结果和相应的挂职锻炼材料归入学生本人档案。对于表现突出的挂职大学生将给予表彰奖励,并在其大三、大四学年优先推荐天桥区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区青年联合会、区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单位开展就业见习,提供更广阔的就业创业平台。
3.各系(院)团总支、学生会、社团联合会要积极做好学生的动员组织和初审工作,并将本部门报名学生名单汇总后,连同《天桥区优秀大学生干部挂职锻炼活动岗位申请表》的电子版,于6月27日下午5:00前传至团委隋翀老师(联系电话:80683887)。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和岗位需求进行审核、选拔和岗位对接的相关工作。
附件:《天桥区优秀大学生干部挂职锻炼活动岗位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