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我校2017年度教育研究课题与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单位(部门)及时通知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本次申报活动,组织有关教师结合学校教研实际需要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宗旨,坚持鼓励创新,注重实践,加强整合,突出重点。
2、重点资助覆盖面广、推广价值大、具有明显示范和带动作用、有利于形成教学成果的项目,整体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
3、已有校级在研项目且尚未完成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并限主持申报1个项目。
4、 为避免低水平的重复研究,申报人正式确定立项选题前必须进行检索(点击校园网“机构设置”中的“直属机构”,进入高教室管理网站,在“课题管理”中进行检索),不得与近5年的立项项目重复。学校对重复立项申报者,取消其年度申报资格。
二、重点研究领域
根据山东交通学院2017年工作要点(鲁交院党发[2017]6号)和学校中心工作要求,着眼于学校“十三五”改革发展规划,突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目标,注重质量提升工程和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实施,在相关重点领域开展研究和实践,以项目研究推动学校发展。
三、综合改革专项研究课题
进一步推进和落实学校综合改革工作,本年度设立综合改革专项研究课题15项,支持各单位(部门)针对学校综合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
四、申报要求
1、根据学校年度经费计划与具体教研情况,各二级学院分配项目为55项,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各二级学院对申报材料组织评审、严格把关,并按分配名额1:1.5的比例遴选报送《立项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一份,并将《山东交通学院2017年度校级教育研究课题与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报送高教研究室。
2、其他部门教职工自行填报《立项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一份、《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并经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后报送高教研究室。
3、高教研究室组织有关学科专家择优评审,确定立项名单,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下达正式立项通知。
4、课题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教育科学研究能力,鼓励跨学科、跨部门组成研究团队,鼓励中青年教师积极申报。同时跨学科和跨部门的申报项目不占本部门分配指标。
5、鉴于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已在《中共山东交通学院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度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鲁交院党发[2015]32号)做出相关规定,本次申报原则上不再接受此类课题申报。
四、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7年5月20日前将《立项申请书》、《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交高教研究室张德宝,逾期不再受理。
高教研究室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