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长期招聘高层次人才,详细信息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及要求如下:
专业名称 |
学历 |
学位 |
其他条件要求 |
备注 |
文学、经济学、教育学、国际关系、区域国别学 |
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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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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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或硕士阶段所学专业为英语或日语或俄语专业 |
科研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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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当年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引进层次及类别
1.顶尖人才
学术造诣深厚,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中做出系统性、创造性成就和重大贡献,学术水平在国际同行领域处于领先地位,能够带领本学科冲击世界一流水平。
2.领军人才
学术造诣高深,在学术前沿领域取得国际同行公认的高水平原创性研究成果,或在本学科领域做出具有开创性意义的重要工作,对所从事的学科领域有创新性构想,能够带领相关研究方向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3.拔尖人才
学术造诣深,在所属学科领域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备支撑所在学科冲击国际一流的学术能力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4.学科(方向)带头人
学术水平突出,在所属学科领域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并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业绩,具备冲击国家、省级人才工程的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学科骨干
学术水平在所属学科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学术成果较为突出,达到国内一流学科学术骨干水平。
6.青年博士
A类:创新发展潜力大,在本学科领域取得高水平代表性成果,具有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能力的青年人才。
B类: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在本学科领域取得较高水平代表性成果,具有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能力的青年人才。
C类: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一定水平代表性成果,具有较强科研能力的博士研究生。
(五)待遇
人才待遇一事一议。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纪老师
联系电话:0531-80687214
邮箱:494359258@qq.com
通讯地址: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5001号
邮编:250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