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下载专区

 
 
 
您的位置: 首页 >> 英语系 >> 下载专区 >> 正文
 
 
外国语学院毕业生分散实习协议
时间:2017-06-30   点击量:

毕业生分散实习协议

甲方:

乙方:

丙方:

本协议所述甲方为毕业生所在学院,乙方为毕业生实习的用人单位,丙方为毕业生。

随着就业形势的变化,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提出毕业生在毕业前到单位进行实习的要求,为了不影响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高毕业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尽快适应岗位要求,明确各方在毕业生实习期间的责任义务,经协商,甲方、乙方和丙方就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负责按照学校实习相关规定部署丙方的毕业实习工作,明确实习任务和实习要求,并负责实习过程的指导与监督。

2、乙方负责安排丙方在其所属部门进行实习。在此期间,乙方应允许丙方回校参加未完成课程的考试与毕业资格审查。

3、乙方负责做好实习期间丙方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凡需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的,应对丙方进行培训。

4、丙方在离校赴乙方实习前,应到甲方办理相关实习申请手续,实习岗位须与专业具有高度的相关性,并按照学校有关毕业生实习规定完成相关实习工作。

5、丙方必须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相关课程,按时回校参加未完成课程的考试与毕业资格审查。

6、丙方在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毕业实习规定、乙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范,认真完成实习工作。如有违纪行为,甲方与乙方按照相关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罚。丙方因个人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个人负责。

7、实习结束后,乙方对学生的学习、实习情况做出鉴定,作为甲方认定成绩的依据。甲方的实习指导教师根据乙方提供的鉴定材料和丙方提交的实习报告综合丙方在实习期间的表现给出成绩。

8、丙方如不能按时毕业、身体检查不合格或不能胜任乙方安排的工作,乙方可将丙方退回学校。

9、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及丙方本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签字:

山东交通学院外国语学院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版权所有 © 山东交通学院外国语学院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5001号 邮编:250357 电话:0531-80687214